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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标签制作应注意什么

农信网 2015-05-18 06:41:57 农业种植技术 281

农药标签制作应注意什么

农药标签

随着国家对农业产业的逐步重视,农药企业也将迎来新的机遇。由于近年来生产及流通领域出现的问题,国家对农药企业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从生产企业的源头登记清理到流通环节的监督管控,都逐步加大力度,以求达到合理生产、规范流通、护农助农的效果。现就农药企业在农药产品标签策划、上报登记及制作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做如下提醒:

一、总体要求及大原则

1.企业要本着规范生产、遵章守法的理念,严格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药产品标签通则》、《乳油农药包装》、《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和相关产品标准进行标签的设计与制作。

2.条件许可的话,要有专人负责标签的策划、设计、上报审批样稿及农药电子标签采集管理系统,并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二、有关容易忽略及不得故意操作的问题:

1.企业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心态,不得有意隐瞒或欺骗消费者,过分夸大宣传产品效果,言过其实,并通过设计技巧达到隐瞒或欺骗目的。

2.和其它消费品一样,农药也应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安全消费,因此,应尽量避免:不使用斜体字等不易辨认的字体,过分装饰而“喧宾夺主”,该突出的不突出(如应突出通用名、净含量、注意事项、产品说明书等)这些现象。

3.人物形象不能出现在标签上。

4.农药商品名称的命名应遵从《农药商品名称命名原则》(预审稿),不得违反其中的基本原则。

5.复配农药应将各复配单元名称及含量标示出来;含有渗透剂、增效剂、安全剂等重要助剂的产品,应标出其名称及含量。

6.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中,用于大田作物的药剂,用药量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标示,即以每公顷(hm2)使用该产品有效成分质量(g)标示,同时应注明每亩使用该产品的制剂量(即商品用量),且计量单位应以中文标示或中英文联合标示,不得只以英文标示。

用于果树等特殊范围的药剂,用药量采用国家法定的浓度单位标注,即每千克或每升药液所用该产品有效成分量(毫克/千克、毫克/升),同时标注相应的使用倍数,计量单位不得只以英文标示。

种衣剂的施用剂量采用药种比或制剂量(有效成分量)/100千克种子表示;其它特殊方式使用的,施用剂量近登记批准的表示方法来标注。

7.不得出现以下“不合格标签”:①产品名称上:自取或冒用商品名称,以TM商标作商品名、以单剂名称冒充混剂名称、只标注英文名,或以改变字体颜色误导消费者。②有效成分上:只用商品名或英文名、化学名,不标中文通用名;通用名称很小很模糊,不易辨认。③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上:以扩大防治作物范围和防治对象为目标,用“专家推荐使用”、“参考剂量”,以“科普图示”方式印上与该产品无关的作物或病虫害图谱、“在××作物上使用应先做试验或按植保部门推荐进行”(××作物系未登记作物)。④企业信息上:不允许打着某某公司总经销、总代理。

总之,在其他如注意事项、产品说明、毒性、安全使用象形图等方面,都应本着诚实守信、品牌经营的原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制作。

农药标签制作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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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1 评论

  • 铅笔画再美,终究是灰色

    铅笔画再美,终究是灰色

    农药标签制作应注意内容准确明了警示语直白易懂保护农民健康至关重要。

    2018-05-08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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