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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信用贷款合同 农业银行 贷款合同

农信网 2024-03-15 16:55:56 综合内容 151

农行信用贷款合同 农业银行 贷款合同

这份合同详细规定了农业银行信用贷款业务的相关条款和双方义务,涵盖了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逾期罚金等内容。农行信用贷款合同旨在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满足客户在个人消费、经营扩张、项目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作为一份法律文件,该合同也包含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规定,有力保障了贷款双方的合法权益。该合同将为农业银行信用贷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为双方关系提供了一种可靠的合作保障。

裁判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案号:()最高法民申2834号案件索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与伊犁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根据农行伊犁分行申请再审的理由,本案再审审查的焦点问题是农行伊犁分行在对案涉房屋设立抵押权时是否尽到审慎尽调义务。

本院认为,根据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在锦城公司以伊宁市房权证字第××号房产中的1××号、1××号、1××号、1××A号、1××号房屋向农行伊犁分行提供抵押之前,该公司已将前述案涉房屋出售给案外人周俊玉等人。锦城公司与周俊玉等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周俊玉等人已经支付价款并实际占有房屋。农行伊犁分行自认锦城公司向其提交的抵押物清单载明前述案涉房屋处于出租状态。在房屋被他人占有使用的情形下,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农行伊犁分行应当对房屋的出租情况进行充分的现场调查,以查明出租人是否是锦城公司,抵押物是否存在真实的权利人,从而避免错误接受已出售房屋作为抵押物。本案农行伊犁分行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对案涉房屋进行了审慎调查,故其未尽到专业金融机构审慎、合理的注意义务,原判决认定农行伊犁分行对案涉房屋不享有抵押权并无不当。该分行申请再审的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综上,农行伊犁分行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欧海燕

审 判 员 王 涛

审 判 员 杨弘磊

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

法官助理 魏晓龙

书 记 员 陈 璐

2月24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公告

1、上机数控(603185.SH):与钧达股份签订单晶硅片合同59.09亿元,拟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58.19亿元;

2、盛帮股份(301233.SZ):签订比业迪弗迪动力零部件项目合同;

3、园林股份(605303.SH):预中标10.53亿元徽秀文旅项目(EPCO);

4、韩建河山(603616.SH):签订3.07亿元管材项目合同;

5、创识科技(300941.SZ):与农行签署项目两项目合同,分别为2143万元/3年及2亿元/3年;

6、国新能源(600617.SH):拟与中石化天然气公司签订能源领域战略协议;

7、正邦科技(002157.SZ):预计末净资产为负,或被*ST;

8、全筑股份(603030.SH):预计末净资产为-4000万元到-5亿元,股票或将*ST;

9、三元生物(301206.SZ):股东鲁信资本拟减持不超过6%股份;

10、恒华科技(300365.SZ):实控人之方文拟减持不超过3%股份;

11、华培动力(603121.SH):控股股东华涧投资拟减持不超过2%股份;

12、亚振家居(603389.SH):控股股东亚振投资已减持1%股份,减持时间过半;

13、证券代码(601519.SH):股东新湖集团拟减持不超过10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

14、华脉科技(603042.SH):股东吴珩拟减持不超过0.56%股份;

15、金花股份(600080.SH):股东新余兴鹏已减持2%股份民,减持量过半;

16、和远气体(002971.SZ):股东交投佰仕德已累计减持2.94%股份;

17、同有科技(300302.SZ):股东杨永松拟减持不超过1%股份;

18、京蓝科技(000711.SZ):股东殷晓东拟减持不超过1%股份;

19、宣亚国际(300612.SZ):控股股东宣亚投资减持期过半,累计减持了0.5%股份;

20、汉仪股份(301270.SZ):101万股将于2月28日解禁,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21、新媒股份(300770.SZ):营收14.32亿元,同比增长1.65%,净利润6.93亿元,同比增长1.99%,第四季度环比增长3.32%;

22、神州泰岳(300002.SZ):营收48亿元,同比增长11.25%,净利润5.48亿元,同比增长42.54%,第四季度环比增长2.23%;

23、证券代码(002557.SZ):营收68.82亿元,同比增长14.98%,净利润9.77亿元,同比增长5.21%,第四季度环比增长27.11%;

24、万讯自控(300112.SZ):营收10.97亿元,同比增长15.77%,净利润9488万元,同比增长2.53%,第四季度环比下降-24.71%;

25、丽江股份(002033.SZ):营收3.17亿元,同比下降-11.66%,净利润368.5万元,同比增长109.75%,第四季度环比下降-128.72%;

26、力合科创(002243.SZ):营收26.29亿元,同比下降-12.61%,净利润4.08亿元,同比下降-35.33%,第四季度环比增长215.7%;

27、北斗星通(002151.SZ):营收38.37亿元,同比下降-0.36%,净利润1.46亿元,同比下降-28.09%,第四季度环比增长6.18%;

28、飞龙股份(002536.SZ):营收32.58亿元,同比增长4.57%,净利润8552万元,同比下降-39.75%,第四季度环比下降-19.49%;

29、西部建设(002302.SZ):营收248.6亿元,同比下降-7.68%,净利润5.51亿元,同比下降-34.82%,第四季度环比下降-113.79%;

30、新和成(002001.SZ):营收159.3亿元,同比增长6.8%,净利润36.5亿元,同比下降-16.39%,第四季度环比下降-20.72%。

湖南怀化,小英因为高息诱惑,私下将25万交给农行业务员姜波存储,满以为拿到存折就没有问题。没成想,小英取钱时存折上根本没有钱。小英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25万。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湖南省怀化市中级法院)

姜波以完成揽储任务及高息为由请求周小英在其处存款,小英因与姜波是熟人,在他那儿存过很多次钱了,于是抵不住高息的诱惑,将25万交给了姜波。

姜波在小英的存折中手工填写了存款期限为6个月,存款金额为25万元,存款利率为年利率1.63%。存折机打的存款种类为整存整取。该存折上加盖了农行麻阳支行的业务专用章。前述存款所记录的操作员为姜波,并加盖了姜波的私章。

后姜波给周小英支付了红包3880元。

小英由于家中有急事,去农行取钱时被告知,存折上根本没有钱,原来姜波没有将25万存款入到农行的账户里。

东窗事发,姜波自然涉嫌经济犯罪被抓了。但是小英的钱找谁要呢?小英认为,自己有加盖公章的存折,姜波又是银行十多年的正式员工,这笔钱必须找农行要。

那么,亲爱的读者,你认为小英的钱能够要回来吗?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首先考虑周小英、农行麻阳支行之间是否构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只有小英和农行之间成立了储蓄合同关系,小英才有权利向农行主张取出存款。这是由合同相对性决定的。

本案中,小英和农行之间的合同实际上就是其手中的存折,存折在法律意义上是表明存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其性质属于合同凭证,用来证明存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约定。

由于法律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姜波作为农行麻阳支行单位的职员,以农行麻阳支行的名义揽储,周小英将存款交给姜波办理存款业务,那么,姜波收取周小英存款及在周小英原存折上填写存款金额的行为实际上是执行农行麻阳支行的工作任务,姜波的该行为对农行麻阳支行发生效力

从形式要件上看,姜波在周小英原所开户的存折中填写了存款金额,且该存折填写完整,并加盖了公章和私章,符合银行办理业务规范。

因此,周小英与农行麻阳支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成立并有效。

本案的第二个问题则涉及姜波的犯罪行为是否可以免除农行的赔偿责任?

由于周小英并不知情姜波未将存款入账,且周小英没有参与或明知姜波的犯罪事实,本案因存款引发的纠纷为一般储蓄存款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系储户与金融机构,因此,刑事案件是否审结不影响本案的审理。

尽管存单记录的存款系手工填写,但该行为系姜波操作所致,周小英亦无法核实该存款是否存入农行麻阳支行所管理的账户中,姜波的操作行为应系其内部管理不规范所致,农行麻阳支行内部操作的不规范不能免除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一审法院据此认为,农行麻阳支行对周小英负有全额支付的义务。

但周小英受高息及红包的诱惑而收取红包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应从存款本金中扣除3880元。

农行收到判决书后不服,提出了几点上诉理由:

1、周小英从未将金额为25万元的款项存入到银行处,所提供的存折系姜波手工编造,故周小英主张的25万元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不成立。

2、周小英从未在营业时间、营业柜台向银行发出存款要约,亦未在正常的时间、地点(柜台)将钱款交给银行。

3、周小英与姜波的委托行为是以私人名义委托,且委托代理行为均在营业场所外(周小英将自己的存折、身份证、密码在自己的家中交付姜波)属于私人之间的委托代理行为,与银行无关。

4、周小英因贪图案外人姜波谎称的8%的高息及红包诱惑放松应尽的注意义务(收受姜波3880元红包),选择非正常方式对手写变造的存折、柜外交易等明显违背常理的行为保持信任、容忍,甚至放纵,周小英存在重大的过错,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麻阳农业银行在工作人员管理、营业场所管理及存款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存在明显过错造成,不能归责于普通储户周小英,更不应苛刻要求周小英了解银行存款业务办理流程及审查手写存折记载金额是否与账户资金相符。

周小英虽受高额利息所诱惑在农业银行开户、存款,但周小英的存款目的与存款被麻阳农业银行员工姜波骗取之间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二审法院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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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河南省分行与12家房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稳经济政策措施落地,深入贯彻央行、银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的政策措施。12月7日上午,农行河南省分行举办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签约仪式,与12家房地产企业签订银企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相关房地产企业代表分别致辞,表达愿与该行密切合作、携手奋进,共同扛起支持河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服务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本次签约将对我省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发展,产生积极影响。详戳: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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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2 评论

  • Dhoom

    Dhoom

    对比了一下农行信用贷款合同,发现农业银行的贷款合同条款更加友好,对借款人更有保障。

    2024-03-15 17:41

  • 落_S il.ent

    落_S il.ent

    看了农行信用贷款合同,觉得农业银行的贷款合同还是比较清晰明了的,值得信赖。

    2024-03-1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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