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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业科研人才评职称有新变化:注重实绩 论文不作硬要求

农信网 2024-03-10 10:32:14 综合内容 518

江苏农业科研人才评职称有新变化:注重实绩 论文不作硬要求

近日,江苏农业科研人才评职称政策迎来新变化,以注重实际成果为主要评定标准,并取消对论文数量的硬性要求。这一举措旨在更好地激励农业科研人才,注重实际创新和应用价值。此举受到广泛关注,认为更加符合农业科研实际需求,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和实践能力。江苏省相关部门表示,新政策将更好地突显科研人员的实际成果和影响力,而非单纯依赖数量。这一变化将对农业科研人才评价体系产生深远影响,有望为农业科研领域带来更多创新成果和实际应用成果。

本报讯 省人社厅8月17日发布消息,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新修订的《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近日印发实施。新修订的资格条件,遵循农业科学研究人员成长规律,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注重评价农业科研人员的能力、实绩和贡献,对论文不作硬要求,凸显人才分类评价“指挥棒”作用。

新修订的农业科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把农业科研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分为从事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从事试验发展与转化应用以及从事农业政策与科技管理研究3种类型,并对相应类型人才的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提出了有区分的针对性要求。省农科院副院长孙洪武说,新修订的资格条件,突出“干什么、评什么”,只要在各自岗位做出贡献,就能获得职称晋升的通道和机会。

“要以分类评价激发人才创造更多有用实用的成果,使其散发着泥土的芳香。”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本次修订以“三个突出”为原则导向,“突出品德标准”,把品德列为人才评价首要内容,建立品德评价正向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突出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坚持以用为本,对农业科研领域不同类型的专业技术人才,结合岗位实际设立有区别有侧重的考察和评价内容;“突出业绩贡献评价标准”,坚持凭实绩、贡献评价农业科研人员,切实破除“唯论文、唯奖项”倾向、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把成果转化效益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和代表作评价制度等。

新修订的资格条件对于应用类农业人才,重点考察的是其在脱贫攻坚和农业生产经营中取得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以及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或园区发展发挥的促进作用。此外,新修订的资格条件还根据农业科学研究的产业跨界融合、科技协同创新等特点,创造性地引入创新团队评价指标,将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有机结合,尊重、认可和科学评价个人在团队中的实际贡献。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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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3 评论

  • 抽象人生

    抽象人生

    实际操作能力比论文数量更重要,这种变化符合农业科研的实际需求。

    2024-03-10 11:19

  • 致豪刮奖卡!!!!!!!

    致豪刮奖卡!!!!!!!

    @假装不痛希望这样的变化能够提高农业科研人才的整体水平,为农业科技创新注入更多活力。

    2024-03-10 11:03

  • 假装不痛

    假装不痛

    这是一个很好的变化,这样可以更好地激发农业科研人员的创新和实践能力。

    2024-03-1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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